大病救助如何申请(新农合大病救助如何申请)
原创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大病补助去哪里申请?
1、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提出申请。
2、委员会接到申请后,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并将组织村(居)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。
3、经评议后,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(居)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。
4、公示无异议,由村(居)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,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镇民政所。
5、镇民政所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审批。
6、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。符合条件的由市民政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款;不符合救助条件的,会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申请大病救助金可以去到村(社区)申领《大病救助审批表》;
参保人填写《大病救助审批表》,同时附上住院发票、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。
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;
参保人将《大病救助审批表》、住院发票、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(社区)核实并签署意见;
村(社区)报送镇(街道)核实并签署意见;
镇(街道)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,经调查、审核、集体讨论,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;
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(社区)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;
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,决定救助对象名单,并通过镇(街道)发放救助款。
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。
申请大病医疗救助,符合申请条件的七大群体,主要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是村委会提出申请,需要提交医疗救助申请书、户口簿、申请救助人身份证、低保证复印件;、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、病历资料等。
然后经过村委会或是社区调查核实,村民或是居民代表评议、公示、乡镇或是街道调查核实、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,录入救助数据库。
大病补助怎么申请?
1、个人申请。在每个季度的首月向户口所在地村(居)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疾病诊断书、医疗费用发票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、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及居民医保补偿单原件,填写好《株洲县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》;
2、村(居)委会评议。村(居)委会根据申请人报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通过评议小组评议,填写好《株洲县医疗救助对象评议意见表》,将上述资料交镇民政办审核;
3、县民政局审批。县民政局对镇民政办上交的资料进行复查审定。符合条件的在季度末通过存折帐号发放医疗救助金;对不符合条件的,将材料退回乡镇,并说明理由。
1.用户需要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》,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。
2.委员会接到申请后,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。
3.通过集体讨论研究,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,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